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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雖然是個少見的字,我還是很喜歡我的名字,但根據三十幾年的經驗,我也贊成名字真的不能太刁怪。
老弟的小朋友還在媽媽肚子裏時就先取了英文名,好像這樣跟小朋友講話時,比什麼寶寶、妹妹等親切,所以當出生後要正式取名時,身負取名重任爺爺,也就是我老爸就想到要找類似發音的中文名字,中英文相符;不過老實說,在台灣先取英文名,然後中文名配合英文名也有點怪。
翻開字典,怪字、難寫的字就先被刪除,老媽還加上要女性化字的條件,原因就是不希望老爸又重蹈覆轍,重蹈幫我取名後碰到的種種問題。
取名字是一個大學問,而我的名字是取完後成為其他人的學問。
我有一個全台灣99.9%不會同名同姓的名字,從小老師點名到現在各銀行來推銷商品,沒有幾個人念得對;因為那個字沒幾個人會念,也看不出是男是女,小時候病歷偶爾會放到男生那邊,長大後打電話來的人說找○先生也是常有的事;平常打電話訂位為省時,我通常是隨便講一個同音的字,但是訂機位就不能這樣隨便,AE常來抱怨,要幫我訂機位要解釋很久。
但也不是沒什麼好處,至少大家很容易就知道我是誰,名字還是不會寫,但總有記憶。這樣的好處發生在我研究所時,統計學教授突然問起我家老爸是否是老師,原來,老爸在二十幾年前上課時,八成又把我的名字拿出來教學,當時的學生竟然有些許記憶。所以在十幾年後就這樣認出老師的女兒。至於這樣有沒有好處?答案應該是沒有,因為老師的女兒竟然說,最好不要把她的高統當掉,要不然二十年後,教授的兒子說不定也會落在老師女兒的手中打分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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