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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二次後悔沒帶相機在身上。  

 

第一次是幾年前阿媽病危住院時回南部,和老爸去烏山頭水庫散步,他走在前面拿魚飼料餵魚,旁邊有隻鴿子搖搖擺擺著跟著老爸走著。那時我的眼框紅了,老爸那時的背影,我永遠忘不了。但手上沒相機,因為回南部是因為阿媽病危,出門前我沒把相機丟進包包。   

這一次發生在公館,公館有個攤販很有趣,歐巴桑賣的是睡衣,包括性感透明薄紗睡衣,老實說,那真的是只有俗麗兩個字可以形容,我真的不覺得那會讓男人引起興趣,不過我不是男人,不知道俗豔的透明睡衣是否能引起興趣。平常她是掛在那種長衣架上,我在那邊等車好幾年,沒看過有人停下腳步。歐巴桑也很跩,她從不躲警察的。 

那天晚上看到歐巴桑竟然把桃紅、白色、黑色、黃色的薄紗睡衣加丁字褲整齊地一件件掛在台銀的鐵門上,她老是戴著紅色貝雷帽坐在騎樓下,長相像七寶奇謀的壞心海盜媽媽。當時我真的愣住了,人來人往的騎樓、牆上掛著俗斃的性感睡衣加上一個歐巴桑,

為什麼我沒帶相機在身上???為什麼???   

第二天開始,我出門一直帶著相機,這幾天我一直在等待,希望再看到這樣的景象,我也很努力每天從公館轉車回家;而且我也在模擬,等到時要怎麼拍照才不會被歐巴桑發現及其他攤販們追打。 

 

   
註:七寶奇謀是二十年前史匹柏拍的電影,不知道?那就是年紀太小。圖片中左下角就是海盜媽媽,圖片來源:
http://www.csie.nctu.edu.tw/~movies/new/plot/Goonies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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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ureen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