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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動了一個很小很小的雷射手術。

手肘內側有個小肉瘤已經很多年,沒什麼影響就沒管它,上個月在日本時突然覺得愈看愈礙眼,回來後就決定找個皮膚科醫生把它拿掉。

原以為很簡單,沒想到醫生給我兩條路,一是開個小刀,會有疤痕,醫生保證說他會把傷口縫得很小,看不大清楚的。我都已經三十幾歲,還怕身上有什麼疤痕嗎,更何況又不是在臉上,但是我沒選開刀的理由是:「因為有傷口,所以兩星期不能碰水」

開什麼玩笑,兩星期不能碰水,誰可以過這樣的生活。

所以我選了另一種方法:用冷凍的方式把肉瘤燒死。燒死是我的用語,反正就是用冷凍氮氣把肉瘤弄死結枷,這個方法比較麻煩,至少要三至五次的療程。

前兩次成果不錯,肉瘤只剩中間部份還沒死光,但第三次就沒有什麼成果,醫生看了一下,建議我還是用雷射一次解決,這樣就不用每星期六早上還要去醫院。當然,雷射還是有傷口,所以二星期還是要盡量少碰到水,洗澡時用防水OK蹦貼著,洗完後再上藥。

雷射前醫生問我怕不怕痛,我常捐血,也不怕打針,但怕死看牙醫,開過雷射近視手術,沒生過孩子不知道最痛的痛是什麼痛,那我到底怕不怕痛?我這樣問醫生,醫生還是幫我打了麻醉針,還好是有打,要是沒打麻醉針,我可能會當場把護士的手抓到瘀青,現場尖叫的人絕不會只有我一個。

打了麻醉沒三十秒就開始雷射,我還在質疑到底麻醉針劑真的發作了嗎,真的還滿痛,又麻,醫生叫我忍耐著,唉,都躺在雷射光下了還能不忍耐嗎?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,總覺得有聞到燒焦的味道,我想就是雷射光在燒我的皮膚吧。

真的最麻煩的不是當時的痛,而是之後幾天,因為要上消炎藥,又怕衣服磨到,所以都有貼著OK蹦。手肘內側的皮膚很嫩的,哪經得起OK蹦貼貼撕撕的,才二天,傷口看起來開始乾合,但是傷口四週因為OK蹦而開始過敏,看起來更嘔心;還好現在已經穿長袖,比較不會嚇到別人。

為了處理這個小肉瘤,最後都要少碰水,醫生,那一個月前你就直接幫我開刀或是雷射不就好了???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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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ureen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