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事
A和男友分分合合,前次才信誓旦旦地說她絕對不打算合好,男友為了挽回她所送的昂貴禮物一切照收,她只是要「玩玩」他。

聽到她這樣說,幾個同事只是笑笑:「妳這樣絕對會再在一起,不用騙自己」同事A當時還極力否認這種可能性,但說實在,又不是沒談過感情,這樣的情況大家多少都碰過。

果然沒一陣子,他們又在一起了,但仍大小爭吵不斷。本來公司旅遊同事A要攜伴,在報名前夕又表示只有她一個人報名,因為,男友又發神經,跑去她家,在同事A的父母前和A大吵大鬧。 

結束了?NO,他們兩個要去柬埔寨旅遊,A還放棄原來要去歐洲玩的計劃。

到了三十幾歲還會大吵到女友家,比高中生多了十幾年情緒的歷練也不過如此;女方父母已經氣到不希望女兒再繼續和男友交往下去,但女兒卻和男友出國遊玩。分手,真的和年齡、教育沒有什麼關係。

兩個明星高中生發生情殺事件,大家的焦點似乎都放在明星高中,品學兼優活潑外向...怎麼可能會發生這種事,學業和情緒管理其實是兩回事,絕對不是正比表現。事情發生就是發生,沒有必要去探究高中男生在學校有多好,女生又多乖巧。青少年還不知道怎麼控制情緒,學校沒有教如何分手...這也只是藉口罷了。
 
  

對於新聞一直報導,男生的第一志願是台大醫科,現在又怎樣怎樣,老實說,如果今天發生情殺的是一對中輟生,會這樣的惋惜嗎?
 

前個星期,兩個熱到不行的新聞,大法官的motel拉肚子事件和陳文茜的情歸何處。雖然說大法官的貞操不容一絲的灰黑髮絲掉落,事情真相的說法也讓人無法理解。但是,相對於陳文茜的部份,如果說這個社會對外遇仍視為也是偏頗行為的一種,那同樣都是立委,為什麼陳文茜的好友們,卻多對她的戀情給予祝福與高興,卻對之前婚外情部份而當睜眼瞎子?  

我們有太多的雙重、多重標準,包括媒體,包括他人,更包括自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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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ureen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