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第安那瓊斯一直是我最喜歡的電影人物。
 
因為看了法櫃奇兵和聖戰奇兵,當年真的認真思考將人類學系當成第一志願,後來還是屈服在我怕死人骨頭這件事,只好把考古當成永遠無法達到的夢想。
 
過了幾年考研究所,也認真考慮過博物館研究所,只是那時候台灣這個研究所遠在台南深山中,對於我這個無法離開城市的人而言實在無法想像要怎麼活下去,另外一個重要原因,博物館所大概是把英文當母語,還要有第二外國語,對於我這個有語言障礙的人而言,怕念十年都還在台南深山中出不來。
 
其實印第是很明顯的英雄式人物,而且是打不死的。雖然我很喜歡這一系列的電影,但對於一直尖叫的魔宮傳奇一直沒有好感。第三集的聖戰奇兵可說是好看到不行,尤其是老了更帥的史恩康納萊,兩個男人耍嘴皮子再加上可愛的整天迷路的馬可思,實在是讓人愛到不行。
 
找聖杯這件事也比找水晶骷髏實際多了;即使第四集的對話還是風趣,但外星人結局真的有點吐血。而且最後大毀滅的手法,和Mummy 2根本就是如出一轍。
 
哈里遜福特真的老了,其實前幾天看了前三集,可以發現他的動作本來就不屬矯捷型的,二十幾年前的動作就有點笨拙。這次60幾歲的老伯伯還在跳來跳去真是難為他了,最明顯的應該就是他拿著信思考時,手還抖著。
 
當年同學們喜歡強尼戴普等年輕男生時,我喜歡印第安那瓊斯,同學都笑稱我怎麼會喜歡老男人,當然,對於十幾歲的小女生而言,印第設定的四十幾歲,真的是老男人。但我從不否認,我就是喜歡成熟男人,
 
一直到現在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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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ureen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