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知道這是認命還是不知道從哪來的認知,每個進入廣告媒體業的人,加班是理所當然的,而且加得很自然。

 

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,週末假日也是如此,會抱怨,但已經習慣了。每到星期五全身酸痛需要按摩,身體已經發出警訊要休息,星期六早上睡到自然醒後,又很自然地爬回辦公室。

 

有時候會覺得,如果另一半不是同行,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加班,薪水又不高,但長時間的工作,是會不斷產生摩擦與不諒解與爭執。

 

這似乎是無解,大家似乎都認了,而且還得nature high,不然很難過日子。

 

這不代表廣告人就是一定要這樣的生活,這樣的步調。星期六日來加班,是要消化工作,讓下一個星期不要再過得如此痛苦。但是,當客戶自動把星期六、星期日算進工作天數中,就是一件很不道德、很白爛、很奧客的行為。

 

過去曾有客戶星期五半夜發工作,要求星期一早上九點提案,工作天數絕對足夠,因為星期五、星期六、星期日和星期一,四天的時間讓廣告公司準備提案還不夠?客戶這樣耍人。

 

話說回來,客戶在中餐時間也不斷來電,晚上6-9時更是來電高峰期,email的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多,只能說大家都是工作狂。

 

真的,廣告人也是人。日子不好過是絕對的,非常時期也的確忙到得一直不斷地加班,但真的請不要把星期六日算進工作天數,這真的是很過份的一件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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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ureen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